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收到公司执行董事谢俊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谢俊勇先生向董事会请求辞去公司副总经理、执行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谢俊勇先生的辞任自其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自 2019 年12 月 27 日起,谢俊勇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谢俊勇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现有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对公司的正常运营无任何影响。谢俊勇先生已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会其他成员之间无任何意见分歧,亦不存在任何与其辞任有关的其他需要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股东注意之事项。截至本公告日,谢俊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董事会谨此向谢俊勇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