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中心>政策法规

自然资源部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2019-12-13 16:29:00

  近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

  通知提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刻汲取以往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坚决克服作风不严不实。要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做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各项工作,全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通知要求,突出重点内容,扎实稳步推进。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结合职责分工,加强协调联动,配合有关部门围绕重点整治内容,精心组织安排部署,严肃查处化工园区规划不符合当地总体规划、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冲击地压、水害严重、采深超千米等高风险煤矿“体检”会诊,督促指导企业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加强对地质勘查、测绘行业的指导监督,强化规范制度和标准建设,确保野外作业人身、设施安全。

  通知明确,强化督促整改,加强协同配合。要将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对存在超越批准矿区范围采矿、无证勘查开采等行为不整改的,要认真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制度和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公开办法,将失信企业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整治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其他违法违规线索要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或移交。

来源:自然资源部网站

编辑:网站实习3

版权说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钢铁新闻网。媒体转载、摘编本网所刊 作品时,需经书面授权。转载时需注明来源于《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及作者姓名。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钢铁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 赞同其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
【3】 如果您对新闻发表评论,请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 责任。
【4】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电话:010—010-64411649
品牌联盟
  • 燃烧装置2.gif
  • 湖南华菱集团.jpg
  • 山东钢铁集团.jpg
  • 1_看图王.png
  • W020190430461031429831.jpg
  • 首钢.jpg
  • 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logo1.jpg
  • W020130618825601874406.jpg
  • W020130618825602778336.jpg
  • W020130618825603702632.jpg
  • W020130618825617201098.jpg
  • W020130618825606679805.jpg
  • W020130618825607505186.jpg
  • brand04.png
  • brand06.png
  • brand05.png
  • brand03.png
  • brand02.png
  • brand01.png
    read_image.gif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贞里三区26楼 邮编:100029 电话:(010)64442120/(010)64442123 传真:(010)64411645 电子邮箱:csteelnews@126.com

    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法律顾问:大成律师事务所 杨贵生律师 电话:010-58137252 13501065895 Email:guisheng.yang@dachenglaw.com

    中国钢铁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京ICP备07016269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3228